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商標轉讓 - 已經註冊營業執照 其他人還可以用這個名字註冊商標嗎

已經註冊營業執照 其他人還可以用這個名字註冊商標嗎

商標和營業執照,完全不是壹個概念,在正常情況下兩者都享有各自的權利,只要不在商品和服務類別上產生沖突,基本沒有太大影響。比如說A註冊的名字是酒類飲料,而B註冊的名字是服裝,那麽就算兩個商標名字相同,雙方不會產生混淆,也就不涉及到侵權。如果是商標和營業執照沖突,在正常情況下也不影響使用,雙方都進行過登記,是得到有關部門認可的。即使我們已經申請了商標,對方已經申請好的營業執照仍然可以使用。

用營業執照上的公司簡稱註冊商標,並不違法,因為商標和公司名字是兩個範疇,壹個是工商局核定的地區性的公司名字,壹個是在國家商標局申請的商標,商標的保護是全國型的,公司名字的保護只是地區性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十三條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

第三十二條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壹定影響的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