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好,商標使用許可不向商標局備案,許可合同就無法對抗羨慕的第三人,這是什麽意思?謝謝妳
答:所謂善意第三人,是指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當事人以外的在與商標專用權人的交易中沒有過錯的當事人。無過錯是指不知道未註冊商標的使用許可。所謂“不對抗”,是指事先訂立的未註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效力,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與商標專用權人未來訂立的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說,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權益應當依法得到保護。比如,在先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當事人約定了獨占許可合同,而在後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並不知道在先的合同沒有備案,即屬於善意第三人。在這另壹種情況下,先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不得僅僅因為是獨占被許可人就要求有關部門確認後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的商標使用行為無效。商標許可和商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