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30日,65438+,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最終作出相應判決,判決喬丹體育停止在企業名稱中使用喬丹稱號。另外,我們還要賠償喬丹精神損害賠償金,30萬人民幣,還有邁克爾喬丹。本次訴訟產生的合理費用達5萬元人民幣。這麽多年終於實施了,商標侵權這條路真的太難走了。普通人真的沒有時間和精力去為這件事辯護。畢竟他們要在這件事情上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相應的精力。
當然,上海市二中院也要求喬丹體育公司在報紙和相應的網絡上向原告道歉,這是很正常的事情。當然也要求公司停止使用,這涉及到壹些關於邁克爾·喬丹的商標問題。
但即使現在在網上看不到喬丹公司發布的道歉聲明,也可以看到它改的名字在網上也會被廣大網友熟知,所以希望中僑體育能拿出道歉的誠意,做壹個正面的宣傳,至少能挽回大部分消費者的心。
現在喬丹有限公司更名,成為中僑體育。說明法院判決已經生效,他們沒有回旋余地,只能改名。其實我還是很支持這個判斷的。畢竟看到這個商標和這個形象就讓我想起了邁克爾·喬丹。他不是邁克爾·喬丹代言的品牌,也不是他們授權的公司生產的產品,給我們造成了誤解,顯然是不合適的。為了避免這樣類似的事情發生,值得大家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管是姓名權還是商標權,不讓消費者為此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