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使用的外語沒有姓的意思。有些國家的商標法規定,使用姓氏作為商標必須征得本人同意。如果我很快死亡,我必須獲得我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同意。值得註意的是,我國部分商標附帶的英文恰好是外國人姓氏的名稱或者姓氏的意思,這樣的商標註冊會比較困難。
3.數字不應被用作商標。數字缺乏顯著特征,有些數字如“7”和“13”有不好的含義。所以最好不要用數字註冊國際商標。
4、可以用字母、圖案等。,註重色彩搭配,讓商標有設計感。有些國家有傳統顏色,但在另壹個國家卻有未知的含義。因此,在設計商標時,要充分了解註冊國的國情,避免其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