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通過初審公告已經進入到註冊公告期了,只要在三個月的公告期內沒有出現違法註冊或者侵權等情況的出現,即可領取商標註冊證書。 註冊商標根據商標申請人名義不同,辦理手續也有所不同,個人申請商標註冊的,應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申請人簽名的商標註冊申請書;
2、商標圖樣6張(申請書背面貼1張,交5張),要求圖樣清晰、規格為長和寬不小於5厘米並不大於10厘米。若指定顏色,貼著色圖樣壹張,交著色圖樣5張,附黑白圖樣1張;
3、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4、身份證復印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
具體的商標註冊流程如下:
1、商標名字確定後,準備證件:公司名義註冊可提供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的掃描件。個人名義註冊可提供身份證+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掃描件;
2、提交至商標局:申請人準備好證件後,代理機構壹般進行整理後和申請人確認,無誤後提交至商標局;
3、商標局形式審查:商標形式審查是指商標註冊主管機關對申請商標註冊的文件、手續是否合乎法律規定,若符合法律規定,審查機構編定申請號,確定申請日,下發《商標註冊申請受理通知書》,目前壹般1個月左右可以拿到;
4、商標局實質審查:商標實質審查,商標註冊主管機關對商標註冊申請是否合乎商標法的規定所進行的檢查.資料檢索.分析對比.調查研究並決定給予初步審定或駁回申請等壹系列活動。商標局速度最近也是比較快,壹般情況下5個月左右可以完成;
5、商標局初審公告:
商標的初審公告是指商標註冊申請經審查後,符合《商標法》相關規定的,允許其進行商標註冊。並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告。初審的商標自刊登初審公告之日起三月內沒人提出異議,該商標予以註冊,同時刊登註冊公告。三個月內沒有人提出異議或提出異議經裁定不成立的,該商標即註冊生效,發放註冊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四條
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註冊申請人。商標註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