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所有人必須在註冊之日起第五至第六年提交商標使用聲明。例如,如果註冊日期為2016年3月1,商標所有人必須提交20265438年3月至2022年3月1期間的使用聲明。提交的使用聲明符合法律規定的,該商標註冊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
商標使用聲明和續展申請的第二次申請應當在註冊之日起第9年至第10年之間提交。例如,如果註冊日期為2016年3月1日,商標所有人必須在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1日期間提交使用聲明和續展申請,並繳納相應費用。如果使用聲明和續展申請符合法律規定,該商標註冊在未來10年繼續有效。
從註冊後的第二個10年起:提交壹份使用聲明。
除第壹年10外,商標所有人必須在起始日10至第九年10之間提交商標使用聲明和續展申請,並繳納相應費用。如果使用聲明和續展申請符合法律規定,該商標註冊在未來10年繼續有效。
商標所有人錯過上述期限,未提交使用聲明或者續展申請的,必須在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提交相應文件並繳納相應的續展費。
對於通過馬德裏進入美國的商標所有人,續展期和延長期與直接申請壹致,但續展申請必須提交給世界知識產權組織。
如果妳還有其他問題,我們可以繼續交流,希望能幫到妳,希望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