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搶註違法嗎?
域名搶註不是侵權。所謂搶註,簡單劃分,有兩層意思:1,搶註壹個從未註冊過的域名。在這種情況下,域名的註冊人壹般會預見到域名的潛在價值,在別人想到之前註冊域名。這個範圍包括知名品牌、知名團體或個人的壹些名稱和知識產權。2.已註冊的域名,如果在有效期屆滿前不能及時續展,壹段時間後將被刪除。在被刪除後的第壹時間,先註冊域名的行為被視為另壹種搶註。《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壹)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二)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造成混淆的;(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四)偽造或者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或者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變更註冊商標,並將變更商標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場的;(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提供便利,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七)造成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其他損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