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向美國專利和商標局申請註冊商標,美國商標局收到註冊申請之後,就會進行形式的審查,確保其是否符合商標註冊的基本要求。如果是符合要求的,美國商標局會簽發日期並在申請人提交申請兩個月之後就會發給申請人壹份商標的受理通知書。如果不合格,那麽將會把所有的申請材料退還給申請人。
2、在申請人提交申請四個月之後,美國商標局竟會負責審查並確定該商標是否能進行註冊。如果不符合,那麽審查員就會通知並且告知不能申請註冊的理由。同時要求申請人在收到通知信件之後在六個月內進行回復,否則申請將會終止,也存在申請人的會發還是不能通過,審查員還是會在此的駁回。
3、如果申請人所提交的申請沒有被退回或者是申請人的回復得到了認可,該商標就能印制在商標功蓋上,美國商標局將會給申請人通知該商標的公告日期,從公告之日算起的壹個月時間,也就是進入了註冊商標的異議期。
4、商標異議期為期三個月,在此期間任何人士對公告商標存在異議都可以提出異議申請,該期間商標異議不存在或者商標異議不成立,那麽就意味該商標被核準註冊。美國的商標局將會在公告之後的12個月之後辦法註冊商標的證明文件
5、此外另壹種情況是申請的商標是意向商標,也就是還沒有使用過的商標,美國商標局將於12個月之後頒發通知書,申請人在六個月時間內可以使用該商標,之後提交使用的證據,美國商標局頒發商標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