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是否許可給他人使用?
已經許可他人使用的商標不得隨意轉讓。商標註冊人已經許可他人使用商標的,在許可期限內將其專用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必須征得被許可人同意,原許可合同終止後方可辦理轉讓登記。
2.商標有沒有質押?
商標出質的,壹旦商標所擔保的債務不能清償,質權人(債權人)有權將商標專用權折價,或者以拍賣或者變賣商標專用權的價款優先受償。
3、關於商標壹起轉讓的原則。
商標註冊規定該商標可以用於兩種以上商品時,屬於非類似商品的,可以分別轉讓每種商品的商標,但屬於類似商品的,應當全部轉讓。允許這種商標分割轉讓,會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導致同壹商標被兩個商標註冊人同時在類似商品上使用,從而造成不同廠家商品的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