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工商企業和個體經營者從事壹定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壹規定。
登記事項有: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或者轉讓。
沒有營業執照,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不得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註冊商標或做廣告,銀行不得開戶。
二。辦理營業執照應註意的事項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件應放在住所的顯著位置。
2.企業變更登記事項的,應當及時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營業執照載明事項的,應當出具新的照片。未經核準變更登記,企業不得擅自變更登記事項。
3.每年6月65438+10月1日至4月30日,登記機關對企業進行年度檢驗。同時,在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上加蓋年檢標識。2014年3月1日起,工商行政管理局停止對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法人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在中國境內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其他經營單位等持有營業執照的公司進行年檢。
4.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營業執照上除年檢標誌外,不得粘貼其他內容。
5.企業因辦理相關審批、備案手續或其他原因,需要向有關部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的,須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書面申請報告,經登記機關核準後方可復印,並在營業執照復印件上加蓋登記機關專用章,否則復印件無效。
6.營業執照正本或者副本遺失或者損毀的,應當立即在報刊上刊登相關公告,聲明遺失或者損毀的營業執照無效。企業必須憑《營業執照掛失通知書》,填寫《營業執照掛失補領申請表》,向原登記機關申請換發新照。
7.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的,由登記機關處以三萬元以上罰款;對公司企業處以654.38+00,000元以上654.38+00,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未將營業執照正本置於企業住所醒目位置的,由登記機關處以65438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9.企業不得自行復印營業執照。未經登記機關許可擅自復制的,壹經發現,罰款2000元。
根據現行法律和金融法規,新頒發的營業執照通常不能直接作為貸款抵押物。貸款抵押物壹般指具有穩定價值和流動性的資產,如房產、車輛等。營業執照雖然是企業的重要證明文件,但並不具有直接價值和流通性。但營業執照可以作為企業信用的壹部分,幫助企業獲得貸款。銀行和金融機構在考慮貸款時,會綜合考慮企業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信用記錄等因素。所以,如果妳有新的營業執照,可以作為企業信用的證明,提高貸款申請的成功率。最後能不能貸款,要看具體情況和銀行的政策。建議您咨詢專業的金融機構或律師,獲取更詳細準確的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2017修訂);
第三章融資促進第二十壹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中小企業政策性信用擔保體系,鼓勵各類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信用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