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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永嘉縣農業扶持政策細則

2017年永嘉縣農業扶持政策細則

 2017年永嘉縣農業扶持政策於近日發布。下面是我整理的2017年永嘉縣農業扶持政策細則,歡迎大家閱讀!

 壹、糧食生產發展

 1、規模種植大戶補貼:對全年種植水稻、大小麥復種面積50畝以上的種糧大戶、家庭農場等糧食規模化經營主體,按稻、麥復種面積每畝補貼160元,其中種植早稻50畝以上的,每畝早稻另新增補助80元。對全年種植10畝以上的油菜種植大戶,按油菜種植面積每畝補貼30元。對為散戶提供水稻病蟲統防統治服務,且服務面積達到200畝以上的從事服務於糧食生產的專業化服務組織,縣財政給予每畝補助50元。

 2、旱糧生產扶持政策:省財政對旱糧生產基地(連片50畝以上)內的旱糧作物的種植者,給予每畝150元的直接補貼;對在果園、桑園、幼疏林地間作套種同壹旱糧作物50畝以上且套種面積比例達50%以上的給予每畝80元的直接補貼。

 3、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與耕地面積掛鉤,耕地地力保護面積核定均以二輪土地承包面積為基礎(已開展土地確權的,以土地確權數據為基礎),按排除法進行調整。下列耕地不納入補償範圍:a、已作為畜牧(水產)養殖使用的'耕地;b、發展林果業的耕地;c、成片糧田用於設施農業用地的耕地(簡易大棚設施蔬菜用地、育秧大棚除外);d、被征(占)用進行非農建設等已改變土地用途的耕地;e、長年拋荒的耕地;f、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和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等。補貼標準在各鄉鎮(街道)上報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後,根據省下達資金和上報補貼面積確定。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2017年度每畝約補助80元,村集體2017年度每畝約補助60元。

二、農業機械補助政策

 1、農業機械補助(含設施大棚補貼):享受補助的農業機械為2017年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壹覽表範圍內。補助對象、具體補貼額度以省農業廳、財政廳下達的文件為準。省、縣補貼資金按4:6比例承擔。

 2、農業機械報廢補助:補助對象為本縣籍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和個人所有的拖拉機(包括手扶拖拉機、輪拉機、履帶式拖拉機和拖拉機運輸機組),在縣農機監理站辦理註冊登記,參加年度安全技術檢驗的。實施報廢的,按14.7kw以下拖拉機2000元/臺(包括省補部分),14.7kw(含)以上拖拉機4000元/臺(包括省補部分)補償標準執行。

 3、農業機械縣級增加補貼扶持政策:對用於我縣糧食生產主要作業環節的先進適用農業機械給予壹定的資金補助:購置插秧機及育苗配套設備、聯合收割機、糧食烘幹機、按農機購置金額的20%予以補助,稭稈再生利用機械按農機購置金額的30%予以補助;購置小型田園管理機、高性能植保機械(購機金額2000元以上),每臺補助500元。累計補貼額不超過購置金額的70%。

 三、漁業扶持政策

 1、稻田綜合種養基地建設項目:要求連片面積30畝以上,包括田埂護坡、魚坑護坡、電力設施、防逃設施、三面光渠道、機耕路等基礎設施,經立項後按核定造價的90%以內給予補助。投飼機、增氧機等配套設施按核定造價的50d%以內給予補助。

 2、淡水生態養殖(包括池塘、坑塘、山塘水庫養殖等)及休閑漁業基地建設項目:要求連片基地面積20畝以上,進排水設施、電力設施、機耕路或操作道,經立項後按核定造價的70%以內給予補助,其他基礎設施及配套設施按核定造價的50%以內給予補助。

 3、水產苗種基地建設項目:要求連片面積10畝以上,進排水設施、電力設施、機耕路或操作道經立項後按核定造價的70%給予補助,其他基礎設施及配套設施按核定造價的50%給予補助。

 四、農業品牌建設扶持獎勵政策

 開展農產品品牌建設給予扶持獎勵。對農產品加工QS認證獎勵1萬元;對首個安全農產品認證,無公害農產品獎勵1萬元,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獎勵2萬元,第2個產品開始減半,產品換證年檢續展獎勵0.5萬元;註冊壹件商標獎勵0.2萬元,“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獎勵30萬元,“中國名牌農產品”、“浙江名牌產品”、“浙江著名商標”獎勵10萬元,“浙江名牌農產品”、“溫州名牌產品”、“溫州知名商標”獎勵3萬元;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農業龍頭(骨幹)企業獎勵10萬元、5萬元、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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