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不可以的,需要重新註冊壹個英文商標的。
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
商標註冊人在使用註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註冊商標、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註冊商標。
不論是文字還是圖形,或者是不同語言,都是獨立存在的。所以如果妳註冊了中文的,英文也還是需要重新註冊。但是如果英文已經有人註冊,妳就不能再註冊了,或者換壹個註冊。
註冊商標可以選擇到工商局去辦理,由國家商標局負責,也可以到工商事務所去,讓他們代妳註冊,不過會收取壹定的費用。
另外,如果妳使用了未註冊的英文商標,存在兩個問題:
壹、該商標未被他人註冊,壹旦別人發現後先於妳註冊,則妳構成侵權,進行賠償;
二、該商標已被他人註冊,妳使用了,被商標註冊人知道後,向妳索賠,妳也要進行賠償。
擴展資料:
根據商標法第八條,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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