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流程:
1.形式審查(20天左右):商標局確定申請商標註冊的文件和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符合法律規定的,審查機構應當編制申請號,確定申請日,並出具《商標註冊申請受理通知書》。
2.實質審查(約6-8個月):商標局對商標註冊申請是否符合《商標法》的規定(商標禁止條款、非顯著性、存在近似商標等)進行審查、資料檢索、分析比較、調查研究等壹系列活動。),並決定給予初步批準或拒絕申請。
3.初步審查公告(3個月):商標初步審查公告是指對經審查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商標註冊申請,作出準予註冊的決定,並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告。
4.取得註冊證(約1個月):自初審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內無人提出異議的,該商標予以註冊,同時發布註冊公告。三個月內無人提出異議或者異議被裁定無效的,該商標生效,並頒發註冊證。
只有具備下列條件的法人或其他合法民事主體和自然人才能在中國提出商標申請:
1.依照中國法律設立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申請商標註冊的範圍不受其業務範圍的限制。
2、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農村承包經營戶及其他依法允許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這些主體申請商標註冊的範圍,必須限於核準的經營範圍或者所經營的農副產品。
3.外國企業或者外國自然人,同中國簽訂協議或者參加國際條約或者按照對等原則辦理的國家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可以在自願的基礎上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