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施促進高價值專利培育布局工作獎勵
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擇優給予50萬元獎勵,本項目每年評選不超過50家,每年獎勵總額不超過2500萬元。申請人獲評本條規定的獎勵的,由深圳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認定為當年度深圳市高價值專利培育布局中心。
2、實施創新管理知識產權國際標準評價後資助
支持企業實施創新管理知識產權國際標準,推動知識產權管理融入企業創新管理體系,提升企業知識產權合規經營意識和水平。
資助標準為:給予通過《創新管理—知識產權管理指南(ISO56005)》國際標準國際化專業評價的企業壹次性資助每家10萬元。本項目每年資助總額不超過2000萬元。
3、實施知識產權項目配套獎勵
(1)獲評中國專利獎的,金獎壹次性配套獎勵200萬元,銀獎壹次性配套獎勵50萬元,優秀獎壹次性配套獎勵20萬元。
(2)獲評廣東省專利獎或傑出發明人的,金獎壹次性配套獎勵30萬元,銀獎壹次性配套獎勵20萬元,優秀獎壹次性配套獎勵10萬元,傑出發明人壹次性配套獎勵10萬元。
(3)獲評深圳市專利獎的,每項壹次性獎勵30萬元。
(4)獲評“中國商標金獎”的,每項壹次性配套獎勵100萬元。
(5)獲評“中國版權金獎”的,每項壹次性配套獎勵100萬元。
4、實施中小微企業專利轉化運用資助
充分發揮國內高校和科研院所專利資源積極作用,促進專利技術、專利設計實施運用,對中小微企業從國內高校和科研院所獲得創新成果促進專利權轉化運用予以資助。
資助標準為:按照不超過實際許可費用、轉讓金額的5%予以資助。每個申請人每年資助金額不超過50萬元,本項目每年資助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