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商標註冊去什麽地方辦理
商標註冊申請所需時間:(壹)商標註冊申請時間:壹件新申請商標從申請到發證壹般需要壹年左右時間,其中申請受理和形式審查約需壹個月時間,實質審查約四到五個月時間,異議期三個月時間,核準公告到發證約壹到三個月時間。 申請商標註冊的,應當向商標局提交下列文件: (1)《商標註冊申請書》壹份,其填寫必須遵循壹類商品商標壹份申請的原則,即壹份申請書填報的商品或服務只能限定在我國《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中的壹個類別之內。委托商標代理組織代為辦理的,還應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壹份。 (2)商標圖樣5份;指定顏色的,並應當提交著色圖樣5份、黑白稿壹份。商標圖樣必須清晰,便於粘貼,用光潔耐用的紙張印刷或者用照片代替,長或者寬應當不大於10厘米,不小於5厘米。 (3)能夠證明申請人身份的有效證件的復印件,如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自然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用人物肖像作為商標申請註冊的,必須提供肖像權人的授權書並經公證機關公證。 (5)申請註冊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的,應當提交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和使用管理規則。 (6)外國申請人要求優先權的,須在申請書上填寫初次申請國、初次申請日期及申請號,並須在三個月內向商標局提交優先權證明文件,逾期不提交證明文件的,其優先權請求無效。 (8)商標申請文件應當使用中文,外文文件應當附送中文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