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衛仲裁委員會(有限)秘書處統壹社會信用代碼/註冊號為91640500ma75xf195w,企業法人為劉曉靚。目前,該企業已開業。
中衛仲裁委員會秘書處(有限)的業務範圍是:仲裁、調解、專利等知識產權調解等法律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後方可經營)。
2.中衛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是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人民政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設立的唯壹常設民商事仲裁機構。現任主任為中衛市委常委、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市長。副主任由4名法律專家和11法律經濟專家委員會委員組成。
1)根據當事人的仲裁協議,中衛仲裁委受理國內外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的合同糾紛及其他財產權利糾紛,主要包括買賣、贈與、貸款、租賃、融資租賃等。、承包、運輸、技術、保管、倉儲、委托、房地產糾紛、建築工程糾紛和金融糾紛(包括保險、期貨、證券等糾紛)、產品質量責任糾紛、知識產權糾紛(包括專利、版權、商標等。)等合同糾紛。仲裁應在壹審制度下進行。本案審理程序按照中衛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執行,仲裁裁決書與法院判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壹方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壹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2)中衛仲裁委指定仲裁員65,438+000多人,其中40多人來自區內外其他地區。仲裁員由知名教授、高級經濟師、高級工程師、會計師、律師以及在仲裁、審判、經濟管理等方面具有豐富經驗和公正性的人士組成。仲裁員專長法律、經貿、公司與金融、建築工程、房地產、知識產權等。,並能為當事人提供優質、專業的仲裁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