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步:需要名字的個體承包人或個體商販,要提前註冊名字。
第二步:提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等待設立登記核準通知書:
第三步:收到《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後,按照《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載明的日期到工商局繳費,領取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八條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人應當提交註冊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