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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國際商會?

問題1:什麽是國際商會?

問題2:國際商會是什麽意思?

當人們提到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時,必然會想到國際商會。這是因為長期以來,不同的國家和地區對國際貿易術語有不同的解釋,國際商會統壹和規範了國際貿易術語的解釋,並將制定、推廣和使用Incoterms作為其主要職能之壹。所以,首先簡單介紹壹下國際商會的情況。

1.國際商會的性質

國際商會是壹個為世界商業服務的非政府組織,是聯合國等政府間組織的咨詢機構。ICC於1919在美國發起,1920正式成立。其辦公室位於法國巴黎。

國際商會的基本宗旨是服務於開放的世界經濟,並堅信國際商業交流將導致國家之間更大的繁榮與和平。

目前,國際商會成員已擴展到100多個國家,由數萬個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商業組織和企業組成,59個國家成立了國家委員會或理事會,負責組織和協調國內的商業活動。

2.國際商會的職能

ICC有四個主要功能:

(1)在國際上代表工商界,特別是充當聯合國和政府專門機構的商業代言人;

(2)促進基於自由和公平競爭的世界貿易和投資。

(3)協調貿易慣例,為進出口商制定貿易術語和各種指南。

(4)為企業提供實用服務。服務內容包括:設立仲裁法庭解決國際商事糾紛,設立國際局協調和管理貨物臨時免稅進口的ATA單證冊系統,設立商法與實務學會,設立國際海事局打擊海上欺詐,設立打假情報局打擊假冒商標和假冒產品,設立海事合作中心為世界航運創造市場條件,並經常組織各種專業研討會和出版各種出版物。

3.國際商會組織

ICC的組織架構包括:董事會、執行董事會、財務委員會、會長、副會長及前任會長和秘書長、專業委員會和會員、會員大會,不設國家委員。國際商會現在有24個專業委員會和工作機構。這24個專業委員會是:

國際商會-聯合國經濟咨詢委員會和關稅及貿易總協定。國際貿易政策委員會。跨國企業和國際投資委員會、國際商業慣例委員會、計算機、電報和信息政策委員會、銀行技術和慣例委員會、知識產權和工業產權委員會、環境委員會、能源委員會、海事委員會、航空運輸委員會、稅務委員會、競爭法和慣例委員會、保險委員會、銷售、廣告和批發委員會、國際仲裁委員會、國際商會國際局、國際商會國際仲裁法院、國際商業法和慣例學會、東西方委員會、國際商會/中國國際商會合作委員會、

關於該委員會的信息如下:

(1)國際商務委員會

該委員會的職能是:就現代運輸技術的使用、自動信息處理的增長和市場不穩定引起的商業慣例的變化提供建議;對影響國際貿易的各種法律的差異提出解決辦法;積極參與其他相關國際組織。特別是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的工作。

目前,主要工作是:

1)通過擔保統壹規則草案。

2)支持和推動國際商會INCOTERMS的普及和推廣;

3)發布第二份保留所有權指南。

4)發布代理合同範本。

5)討論EDI系統的法律和商業問題;

6)討論國際租賃貿易。

(2)銀行技術與實務委員會

該委員會的職能是:

促進在國際銀行業務中使用自動信息處理技術,並起草新的統壹規則。如有必要,修改相關的收集、記錄

信用證等的現行統壹規則。;與商業管理委員會和其他相關國際組織合作,開展旨在獲得更廣泛的銀行法律和技術知識的活動。

目前,主要工作是:

1)修改跟單信用證統壹慣例第400號。

2)對《跟單信用證統壹慣例》的解釋發表意見,研究案例等。

3)準備保函的標準格式。

(3)國際仲裁委員會

該委員會的宗旨是發展和促進使用仲裁來解決國際商業爭端。

目前,主要任務是:

1)審查多方仲裁相關問題;

2)考察國際商會仲裁示範條款及與仲裁條款相關的管轄權問題。

3)修改國際商會關於技術鑒定的規則等。

4)出版國際商會裁決摘要;

(4) icc國際仲裁法院

該機構是通過仲裁解決國際商業爭端的重要組織。每年都有來自不同經濟、政治和社會制度國家的當事人、仲裁員和律師參與國際商會仲裁。截止1991,仲裁院正在審理的案件有750件,其中1991新受理案件333件。每個國家委員會可向仲裁法庭推薦壹名成員。截至1991 12 31年底,仲裁庭共有48名不同國籍的成員。《國際商會調解和仲裁規則》發表在國際商會第447-2號出版物上。

(5)國際商會國際商業法和慣例學會

協會成立於1979,旨在培養國際商法人才,為專業律師和學者搭建信息交流的橋梁。主要開展以下活動;

1)組織培訓研討會,擴大對國際貿易法和國際合同解釋和執行中產生的爭端的了解;

2)加強學術機構與國際貿易商在壹些特殊問題上的研究聯系。

3)組織國際貿易法研究。

學會的學術委員會由國際商會任命的40名成員和來自世界各地的84名通訊員組成。為律師和其他對發展國際商法感興趣的人提供壹個論壇。

目前,主要工作是:

1)完成正在進行的項目。

2)組織國際商事仲裁和國際合同研討會。

3)培訓談判人員起草和執行國際合同;

4)完善仲裁員制度。

(6)國際商會/國際商會中國合作委員會

委員會成立於1991年6月,旨在加強作為全球業主代表的國際商會(ICC)與作為非政府組織的中國國際商會(ICC)之間的合作,促進中國人民的商業國際化。

合作委員會將重點研究和討論經濟和貿易方面的政策問題,如恢復中國的關貿總協定締約國地位、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環境保護、國際貿易政策等。它將用於專業領域,特別是貨物臨時進口,商業和海事仲裁,以及國際貿易慣例。加強在銀行、知識產權、翻譯出版等領域的了解與合作。65438+1992年6月和9月在中國舉辦了國際貿易慣例研討會和銀行跟單信用證慣例研討會。合作委員會的成員是國際商會和中國國際商會的高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