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生產線上提取所有零件,再從倉庫中提取壹個完整的產品。
2.從倉庫中提取所有零件,並在生產線上添加完整的產品。
3.從倉庫提取完整的產品進行分割。
樣品的具體數量取決於細則、FUII(跟蹤檢查說明)、SAP(標準附件)或UL實驗室的直接訂單。檢查員不壹定每次都檢查所有產品,但他們會盡量在壹年內或至少兩年內檢查所有產品類別或型號。
總的來說,UL對工廠的生產系統要求並不太高。只要求每年對儀器設備測量壹次,保留工廠自己的檢驗記錄,對不合格品有壹定的控制措施。
在檢查過程中,現場代表(UL檢查員)將主要關註產品本身,他們將根據上述檢查依據逐壹檢查產品的結構、部件和裝配。對於涉及產品安全的零部件,通則會註明要求為UL認證產品,並會註明生產廠家和型號;對於外殼、護罩等註塑件,壹般來說,細則會明確其原材料和尺寸要求。現場代表將檢查細則中規定的上述項目和UL標誌。
抽查
此外,如果細則或標準要求對產品進行現場測試,現場代表將要求工廠檢查員做相應的測試,現場代表將作為見證人在場。如果細則中還要求將樣品送至UL進行後續檢測,工廠應配合檢驗員制作相應的樣品,檢驗員書寫樣品標簽、提供地址、密封樣品後,工廠將樣品送至相應的UL實驗室。
如果工廠生產的產品完全符合UL相應檢驗標準的要求,且沒有其他違反跟蹤服務協議的行為,檢驗員將出具跟蹤檢驗報告;工廠代表應在確認其準確性後在報告上簽字;壹次檢查完成。如果在檢驗過程中有與檢驗標準不符的地方,檢驗員會根據具體情況發出《更改通知單》並采取相應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