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著作權登記繳費有什麽規定?
21世紀的到來互聯網的不算進步發展,軟件開發者以及開發的軟件也是越來越多,各種各樣的開發軟件應有盡有,對於開發者來說是付出了辛勤的勞動與汗水的所以需要進行先關登記保證著作權的唯壹性,那麽軟件著作權登記繳費有什麽規定?軟件著作權登記繳費有什麽規定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發布《關於停征軟件著作權登記繳費有關事項的通告》,稱按照財政部《關於清理規範壹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20號)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停止執收軟件著作權登記費。這意味著軟件著作權人為作品進行著作權登記將免費。《通知》稱,4月1日前已發放繳費通知書的登記、查詢申請,按現有程序辦理繳費手續後方可受理。中國版權保護中心自4月1日起不再發放各登記、查詢申請的繳費通知書。登記、查詢申請材料符合受理要求的,發放受理通知書、予以受理。4月1日前已發放繳費通知書的登記、查詢申請,須在8月31日前辦理完畢繳費手續,逾期未交費的將終止辦理。關於清理規範壹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中央黨校、中直管理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高法院、高檢院,***青團中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發展改革委、物價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發展改革委:為切實減輕企業和個人負擔,促進實體經濟發展,經國務院批準,現將清理規範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通知如下: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項中央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具體項目見附件),將商標註冊收費標準降低50%。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到財政部門辦理財政票據繳銷手續。以前年度欠繳的上述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足額征收,並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渠道全額上繳國庫。取消、停征或減免上述行政事業性收費後,有關部門和單位依法履行管理職能所需相關經費,由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不得影響依法履行職責。其中,行政單位和財政補助事業單位有關經費支出,納入相關單位預算予以保障;經費自理事業單位有關經費支出,通過安排其上級主管部門項目支出的方式予以解決。中央財政通過壹般性轉移支付妥善解決財政困難地區的經費保障問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要對本地區出臺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進行全面清理,並於2017年4月30日前,將清理規範情況報送財政部。對確需保留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要實施目錄清單管理,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對中央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執行,不得擅自改變征收範圍、征收標準或另行加收任何費用。各地區、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及時發布信息,做好輿論引導。各地區、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嚴格按照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規定,對須取消、停征或減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絕執行。有關部門要加強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應當按照《預算法》、《價格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