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司通在華商標侵權訴訟案件和解告終
株式會社普利司通(社長:荒川詔四)就其在中國的商標侵權訴訟案件結果發布如下:關於針對山東三泰橡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三泰”)生產、銷售的輪胎使用近似本公司商標的“ROCKSTONE”之商標侵權行為訴訟壹案,2008年12月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期間達成和解,山東三泰承諾停止生產和銷售該樣式的“ROCKSTONE”商標的輪胎。此前,為防止該商品流向世界各地,普利司通公司對山東三泰位於荷蘭的銷售代理店HeuverBandenGroothandelBV提起訴訟的商標侵權起訴於2008年11月亦達成了和解。此外,針對杭州普利斯帝橡膠有限公司使用酷似本公司商標的“BRIDGESTEEL”進行傳送帶的生產、銷售等行為造成對我公司的商標侵權事宜,普利司通於2007年9月,對此向中國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商標侵權訴訟。去年年底做出的判決認可了我公司的主張,並下達了停止使用“BRIDGESTEEL”及“普利斯帝”商標、銷毀模具、停止使用“普利斯帝”作為公司名稱等命令。普利司通希望以客戶的安心安全至上為本,對此類商品或服務方面的模仿行為通過揭露或提交訴訟等方式嚴謹應對,以期維護和提升品牌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