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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咨詢服務的進項稅可以抵扣嗎?

技術咨詢服務的進項稅可以抵扣嗎?

1.如果公司是壹般納稅人,技術服務費用於應稅項目且合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

二、關於全面實施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下列進項稅允許從銷項稅中扣除:

(壹)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下同)上註明的增值稅。

(2)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

(3)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進價和購貨發票或銷售發票註明的扣除率13%計算進項稅額。計算公式為:

進項稅=進價×扣除率

進價,是指納稅人購買的農產品的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價格以及按照內部規定繳納的煙草稅。

購買農產品,除按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實施辦法》抵扣進項稅額外。

(四)從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買勞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從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完稅證明上註明的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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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3]106號)第二十四條規定,

(壹)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用於簡易計稅、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應稅服務。所涉及的固定資產、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商譽、商標、著作權、有形動產租賃僅指專用於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商譽、商標、著作權、有形動產租賃。

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非增值稅應稅服務、轉讓無形資產(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商譽、商標、著作權除外)、銷售不動產和在建房地產。

非增值稅應稅服務是指《應稅服務範圍註釋》中未列出的營業稅應稅服務。

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後會改變性質和形狀的財產,包括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修的房地產,均為在建房地產項目。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油氣田企業增值稅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稅[2009]8號)第八條規定,油氣田企業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壹)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本辦法所稱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應稅服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建造非生產性建築物和構築物。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用於在建房地產項目的應稅勞務不能抵扣進項稅額。油氣田企業用於非生產性房地產和在建房地產項目的應稅勞務不能抵扣進項稅額的,建造生產性建築物、構築物的應稅勞務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技術咨詢服務的進項稅可以抵扣嗎?綜上,按照邊肖的觀點,是可以正常抵扣的,因為作為壹般納稅人,公司的技術咨詢服務費屬於應稅項目支出,所以對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申請抵扣進項稅額;如果您對以上提到的進項稅從銷項稅中扣除的項目有任何疑問,歡迎來本網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