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解憂 唯有杜康”曾作為“杜康酒”的廣告詞。
“何以解憂 唯有杜康”原來曹操《短歌行》中的名句早已是耳熟能詳的經典。
但是圍繞著“杜康”這個商標引發的爭議正在持續發酵,洛陽杜康控股與陜西(白水)杜康酒業在多地對簿公堂。這場“商標大戰”中疲於應付的涉事雙方,已讓“杜康”這壹極具文化底蘊的品牌商標傷痕累累。
擴展資料:
上世紀70年代,伊川杜康、汝陽杜康、白水杜康成立,生產杜康酒。
1981年,三家酒廠同時提出商標註冊申請。在多個政府部門協調下,伊川杜康註冊“杜康”商標,汝陽杜康和白水杜康***同使用。
1992年,“杜康”商標進入續展期,三家企業再因商標問題起爭端,在相關部門協調下依舊未能解決問題。
1996年12月,經白水杜康申請,商標局核準其“白水杜康”商標。
2009年,伊川杜康和汝陽杜康合並,同屬於洛陽杜康旗下,“杜康”商標歸洛陽 杜康使用。
2012年,白水杜康註冊了“白水杜康”商標,因其商標形狀與已註冊過的“杜康牌”商標太過類似而未通過。洛陽杜康由此向監管機構舉報白水杜康的商標侵權行為並將其告上法庭。
2016年,白水杜康在渭南中院起訴洛陽杜康商業詆毀,陜西高院對該案做出二審判決,支持了白水杜康的該項訴求。洛陽杜康不服判決,準備申訴。
2016年,天津、北京等地主管部門,以當地企業銷售突出使用“杜康”的白水杜康白酒,侵犯商標專用權,做出《責令改正通知書》。
2016年5月,洛陽杜康訴白水杜康侵權。洛陽中院壹審判決白水杜康停止生產、銷售侵犯“杜康”商標專用權商品的行為等。
2017年9月,洛陽杜康擬在天津起訴白水杜康商標侵權。
2018年3月,洛陽杜康訴白水杜康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案,經天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完結,天津中院判決:駁回原告洛陽杜康控股有限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白水杜康勝訴。
2018年4月16日,河南高院的終審判決對白水杜康的上訴訴求均不予以支持,並賠償洛陽杜康1500萬元。這才使商標之爭有了伯仲之分。
人民網-“杜康”20年之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