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假冒註冊商標犯罪的刑事責任。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行為,不僅嚴重影響他人的商品信譽,侵犯商標註冊人的合法權益,同時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破壞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如果情節嚴重,按照刑法的有關規定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二百壹十三條的規定,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應當符合以下條件:1.違法行為人使用他人註冊商標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即行為人使用他人註冊商標的行為未得到註冊商標所有人的口頭或者書面同意。這是構成本罪的前提條件。
2.違法行為人在客觀上實施了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行為。如果行為人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雖然屬於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但是不構成犯罪。
3.違法行為人的上述行為情節嚴重的才構成本罪。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非法獲利數額較大,給商標註冊人造成較大損失,侵權次數多、持續時間長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
根據刑法第二百壹十三條的規定,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對犯此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犯罪的刑事責任。本款規定了兩種行為,壹是非法制造註冊商標標識的行為,即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的行為。偽造是指未經許可而按照商標註冊人的商標標識樣式進行制造的行為。擅自制造,是指商標印制單位擅自超出商標印制合同規定數額印制商標標識的行為。商標標識,是指貼附或者印刷於商品本身或者商品包裝之上,包含商品的商標及其他文字、顏色、圖形等以區別於其他商品的標識。二是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行為,即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行為。這裏所說的銷售行為,應當是明知行為,即銷售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所銷售的商標標識是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上述兩種行為,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構成犯罪。根據司法實踐,情節嚴重壹般是指多次制造、銷售他人註冊商標標識的;非法制造、銷售的商標標識是用於藥品等涉及人身安全的重要商品的;造成嚴重後果或者惡劣影響的。根據刑法第二百壹十五條的規定,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構成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對犯此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犯罪的刑事責任。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罪,必須具備以下幾個要件:壹是行為人必須具備主觀上的故意,即行為人明知是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而仍然銷售。如果行為人不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而銷售的,不構成犯罪。二是行為人在客觀上實施了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行為。三是銷售金額必須達到數額較大的程度。根據刑法第二百壹十四條的規定,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罪。對犯此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四、依法追究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的刑事責任,不免除侵權人的民事責任。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按照刑法的有關規定,構成犯罪的,在追究其刑事責任的同時,違法行為人仍要依法承擔賠償責任。被侵權人可以在追究侵權人刑事責任的訴訟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也可以另外單獨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侵權人賠償自己的損失。此外,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人應當承擔對被侵權人的民事賠償責任,同時被判處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處沒收財產的,應當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九條 註冊商標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或者含有的地名,註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
三維標誌註冊商標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質產生的形狀、為獲得技術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狀或者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註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
商標註冊人申請商標註冊前,他人已經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先於商標註冊人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並有壹定影響的商標的,註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該使用人在原使用範圍內繼續使用該商標,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適當區別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