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國內業務發放《繳費通知書》,國際業務發放《商標國際註冊繳費通知書》。
另外,商標局針對2019年12月30日之前提交的申請設置銜接期,銜接期為2019年12月30日至2月29日。
2019年12月30日之前提交的申請在銜接期內仍可以通過銀行匯款進行繳費;截至2020年2月29日,2019年12月30日前提交的申請仍未繳納費用並受理的,發放繳費通知書,當事人和代理機構收到繳費通知書後,進行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