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不同
連鎖店是指許多小規模、分散的零售商店,擁有相同的品牌,經營類似的商品和服務。在總部的領導下,他們采取相同的經營方針和壹致的營銷行動,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銷售的有機結合,通過標準化運作實現規模經濟的結合。
直營店是指由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即由公司總公司直接經營、投資和管理各種零售網點的經營形式。總部采用深度式的管理模式,直接命令所有零售店負責,零售店也必須完全歸總部指揮。
2.不同的法律關系。
直營店主要是指所有權屬於公司,由公司自己管理。壹般來說,連鎖店是指壹個公司為了在各個地區拓展市場,開設幾家或更多的直營店。我們說的連鎖店本質上也應該是直營店。簡單來說,多家直營店都是連鎖店,在所有權上自然屬於公司。壹般來說,連鎖店都有統壹的CI。
3.不同的特點
連鎖店具有經營理念、企業識別系統、商業商標、商品和服務、經營管理的壹致性。在此前提下,形成專業管理、集中規劃的業務組織網絡。
利用協同效應原理,企業可以加快資金周轉,加強議價能力,全面支持其物流,從而實現規模經濟,形成強大的市場競爭力,促進企業快速發展。無論零售業未來走向何方,都將走向連鎖經營。
直營連鎖的所有權和經營權集中統壹在總部。其所有權和經營權的集中統壹表現為:所有成員企業必須是單壹所有者,由壹個公司、聯合組織或單壹個人所有。
由總部集中領導和統壹管理,如人事、采購、計劃、廣告、會計和業務政策都是集中統壹的;實行統壹的會計制度;直營連鎖店的管理者是員工而不是業主;所有直營連鎖店實行標準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