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企業來講,其在經營過程中出於經營發展需要,有時候會對公司名稱進行變更。那麽,如果在公司已有註冊商標的情況下,公司名稱改變需要做商標變更嗎?接下來,本文將對這壹問題作具體介紹!
事實上,公司名稱改變是需要做商標變更的。根據我國相關政策規定,註冊商標變更註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應當提出變更申請。
申請變更註冊人名義的,還應當提交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註冊人是企業的,應當出具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部門的變更證明;註冊人是事業單位的,應當出具事業單位登記機關的變更證明;註冊人是自然人的,應當出具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的變更證明。
證明上的變更前名義和變更後名義應當與申請書上變更前名義和申請人名稱相符。
商標變更註意事項1、變更商標註冊人名義或地址的,商標註冊人應將其全部註冊商標壹並變更;
2、變更申請提交後,受理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申請人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受理通知書》;
3、如果變更申請需要補正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申請人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
4、變更申請核準後,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變更證明;
5、因其他原因不能核準變更申請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申請人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
6、***有商標的變更申請核準後,變更證明僅發給代表人,如果其他***有人需要,應申請補發證明。
7、如果是申請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變更申請的,商標局不會直接與申請人發生任何書件往來,所有書件都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8、申請書的類別應按照《商標註冊證》核定的國際分類類別填寫。
以上是對“公司名稱改變需要做商標變更嗎”這壹問題的具體回答。在現實生活中,企業如若有著該項業務辦理需求,但又對商標變更具體事項不夠了解,就有必要對文中介紹內容進行詳細把握,從而以確保在實際業務辦理期間,能夠對遇到的問題進行妥善解決,並保證商標變更相關操作有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