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出生、存活、死亡證明,身份、經歷、國籍、委托書、親屬關系、婚姻狀況,無刑事處罰,費用10元;2.證明印章真實,復印件、節本、譯文與原件壹致,復印件與原件壹致,收費5元;3.證明招標、拍賣、抽簽費用為100 ~ 150元;4.證明遺囑、遺贈、產權、查無記錄費10元;5.法人資格認證、認養、財產分割、認證產品抽樣檢驗,費用10 ~ 30元;6.擔保、章程、資信等相關文件認證費50 ~ 200元;7.註冊證明商標,收費50元;8.證明勞保、撫恤金、子女補助金收取5元;9.證明遺贈及撫養協議,收費10 ~ 5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三條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遵守法律,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
第二十二條公證員應當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依法履行公證職責,保守職業秘密。公證員有獲得報酬、享受保險和福利待遇的權利;有權辭職、申訴或控告;非因法定原因和非經法定程序,不得辭退或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