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請人的詳細信息(中英文),包括姓名或名稱,性質,國籍以及詳細地址,郵編,聯系方式。
3、電子版商標圖樣。
4、商品名稱和類別。
5、如要求優先權,需要在申請日期30天內提交以份優先權證明文件。
6、經公證的委托書。
7、商標中的非英文文字,委托書中的非英文部分,以及所提交給官方的所有商標文件中的非英文部分,都應附有相應的英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