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的步驟:
壹、準備申請文件,提交申請
1.加蓋申請人公章(法人或其他組織機構)或簽名(自然人)的《商標註冊申請書》壹份,並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寫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此表要求打字或印刷,非手寫形式。
2.商標圖樣黑白5張,要求圖樣清晰,規格為長和寬不少於5厘米和10厘米,若指定顏色,則為彩色圖樣5張,並附黑白墨稿壹份。(提示:註冊黑白商標可涵蓋彩色商標,壹般註冊黑白商標即可。)
3.直接到商標大廳辦理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機構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並出示原件;自然人提交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並出示原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和申請人的資格有效復印件。
如註冊商標是人物肖像,應附送經過公證的肖像權人同意作為商標註冊的聲明文件。申請商標所申報的事項和所提供的材料應真實,準確,完全。
4.交納商標註冊費用:在壹類10個商品名稱或服務項目之內,每件商標註冊申請規費為1000元,10個以上(不含10個),每超過壹項,另加收100元。委托商標代理機構的,申請人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商標註冊費和代理費。
二、審查和核準
1.商標局在收到申請書15日內向申請人發《受理通知書》,對於符合規定的商標,商標局予以初步審定(審查期約為12個月)並予以公告;如認為申請書內容可以修正,則發給《審查意見書》或《駁回意見書》。
2.對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可在三個月內提出異議。若公告期內無異議的,予以核準註冊,發商標註冊證,並予以公告。
3.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之日起計算,註冊商標期滿需繼續使用,應在期滿前六個月申請延展註冊;在此期間未提出申請,可給六個月寬展期,如仍未提出申請,註銷其註冊商標。每次繼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繼展註冊經核準後,予以公告。
註:壹般商標註冊的申請期為15日,審查期約為12~15個月,公告期為3個月,從申請到註冊約需壹年半到兩年的時間。如果您想委托代理公司註冊,可以在本網先免費查詢理想的商標能否註冊,也可以聯系工作人員替您查詢。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二十二條 商標註冊申請人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註冊申請。
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通過壹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註冊同壹商標。
商標註冊申請等有關文件,可以以書面方式或者數據電文方式提出。
擴展資料:
註意事項
壹、申請前的準備-設計
區分產品和服務的來源是商標的基本功能,因此,商標的設計本身就十分重要,除了要符合企業或產品形象之外,最重要就是原創。
二、申請時的保險-查詢
查詢是商標註冊前的必備環節,可以說,沒有查詢,就等同於蒙著眼睛蓋住耳朵過馬路——能不能成功全靠運氣。
商標查詢可以幫助我們了解我們要註冊的餐飲商標是否有人已經註冊了,是否在同樣的分類裏有近似商標,這樣我們可以參考之後做出相應調整。雖然查詢結果有滯後性,不能等同於實際結果,但是依然有很大的參考價值。
三、申請後的補救措施-駁回復審
申請之後,如果存在相似,妳的商標可能會被駁回,此時,要麽放棄要麽做駁回復審。個人建議,駁回復審可以做,尤其是當妳特別需要這個商標的時候,根據網上統計,駁回復審的成功率在六成左右,所以值得壹試。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