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商標可以轉讓給個人。註冊商標需要變更註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六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必須申請商標註冊,未經核準註冊的,不得在市場銷售。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壹條 通過商標局向國際局申請商標國際註冊及辦理其他有關申請的,應當按照規定繳納費用。 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商標局繳費通知單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局繳納費用。期滿未繳納的,商標局不受理其申請,書面通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