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 商標註冊申請 1000 代理 費800; 二、 商標續展 註冊申請2000代理費800; 三、 商標 寬展期內續展2500代理費500; 四、商標異議申請1000代理費1500; 五、轉讓申請/ 註冊商標 1000代理費800; 六、申請特殊標誌登記-2000; 七、集體商標/證明 商標註冊 3000代理費2000; 八、變更變更申請人/註冊人/地址500代理費500; 九、刪減商品/服務項目代理費500; 十、變更商標代理人500代理費400; 十壹、更正商標申請事代理費500; 十二、評審駁回商標註冊申請復審1500代理費3000; 十三、商標異議復審1500代理費3000; 十四、撤銷註冊 商標復審 1500代理費3000。
法律客觀:《建築法》第十八條
建築工程造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在合同中約定。公開招標發包的,其造價的約定,須遵守招標投標法律的規定。發包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項。
《民法典》第五百壹十三條
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政府價格調整時,按照交付時的價格計價。逾期交付標的物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原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時,按照新價格執行。逾期提取標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新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時,按照原價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