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打”大案霞山區洪海塑膠制品廠假冒註冊商標案昨日迎來壹審判決。霞山區人民法院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分別對四名知情並參與造假的打工仔判處三至四年有期徒刑,並處1至2萬元罰金。該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造假老板陳某仍在網上追捕中。
法院判決
四被告領刑3至4年
霞山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曹某、陳×、鄧某、冼某無視國家法律,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諾基亞(中國)投資有限公司許可,生產帶有“NOKIA”註冊商標的手機配件,價格為人民幣42037949元,其行為已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情節特別嚴重。被告人曹某受他人雇傭,為他人負責工廠日常管理、生產、發貨等工作,直接參加了假冒註冊商標犯罪行為,但在整個假冒註冊商標犯罪活動中處於從屬地位,只是接受任務,負責在工廠生產部分假冒註冊商標手機配件。被告人陳×、鄧某受他人雇傭,直接參與生產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產品,但在假冒註冊商標行為中只是負責部分工作,且參與時間較短。被告人冼某直接參與銷售,沒有參與生產。四名被告人均在***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從犯,應當從輕處罰。依據刑法規定,四名被告人分別被處以三至四年有期徒刑,並被處1至2萬元罰金。
案情回放
現場繳獲90多萬件手機配件
今年3月下旬,霞山公安分局臨港派出所根據線人舉報,經過縝密偵查,掌握了霞山區洪海塑膠制品廠生產假冒諾基亞手機配件的相關證據。4月14日,該所幹警將正在生產的犯罪嫌疑人曹某、鄧某、陳×等16人抓獲。現場繳獲90多萬件標有“NOKIA”標誌的手機配件,經估價為1200多萬元。這些假冒配件成品,竟然都用英文標註著“芬蘭制造”、“匈牙利制造”等字樣。
據查,該“黑工廠”生產主管曹某於2009年開始至今,在老板陳某的指使下,組織鄧某、陳×等人假冒諾基亞(NOKIA)註冊商標,生產手機配件,有賬簿登記的假冒諾基亞手機配件約330萬套,經初步估價約4000多萬元。
目前,老板陳某及其妻子曹某的多個銀行賬戶以及名下四套房產已被警方凍結,並對在逃的陳某實行網上追捕。
法律解讀
明知造假,打工也犯法
在審判過程中,四名被告人均辯稱,自己只是打工人員,每月工資只有壹兩千元,且沒有非法經營的行為,不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霞山區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經查明,四名被告人均對非法生產行為知情並參與其中,已構成犯罪要件。(來源:湛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