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商標,1商標,1次,申請費300元,可選擇10項商品或服務。不足10項仍收取300元公務費,超過10項按30元1項收取公務費。
委托商標代理機構的,申請人應當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商標註冊認證官費和代理費。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二十二條
商標註冊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寫使用該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名稱,申請註冊。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通過壹份申請為多類商品申請註冊同壹商標。商標註冊申請和其他有關文件可以書面形式或者數據電文形式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