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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轉讓公告是什麽意思,需要什麽手續?

商標作為壹家企業的無形資產,擁有許多潛藏的價值,無論是對增加收益,投資獲利的商標轉讓人來說,還是對追求效率,爭分奪秒的商標受讓人來說,商標轉讓交易都是具有好處的。那麽,商標轉讓公告是什麽意思?轉讓商標須知?跟隨知識產權壹起來了解壹下吧。

商標公告是註冊商標所有人依法將其商標專用權轉讓給他人所有向商標局提出申請並經核準時,由商標局發布的公告。該公告的目的是告知公眾商標權主體已經變更,新的主體取得商標專用權。商標公告期是3個月,3個月內沒有人提出異議,商標局就會發證,代表商標正式註冊成功。轉讓註冊商標公告是受讓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合法憑證。

商標轉讓公告期時間壹般分為三個階段:

1、壹個是商標收到轉讓申請後會在15後之後收到《轉讓申請受理通知書》的公告。

2、其次就是在確定申請之後的六道8個月收到轉讓《核準轉讓註冊商標證明》的公告書。

3、最後就是接收到《核準轉讓註冊商標證明》,上面標註的日期為轉讓註冊的生效日期。

購買轉讓的註冊商標要辦哪些手續?

(1)轉讓人和受讓人要簽定壹份轉讓協議,協議簽定以後受讓人即可使用此商標,同時辦理轉讓申請手續的,可以作為註冊商標使用,即在商標上打上“註冊商標”的字樣或“R”的符號,但權利還是轉讓人的。因為轉讓註冊商標需要核準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2)受讓人要辦理註冊商標轉讓申請。

行文至此,已接近尾聲,希望大家對於“商標轉讓公告是什麽意思”這壹問題有壹個詳細的了解,若是妳還有其他的商標轉讓方面的問題,可以咨詢知識產權專業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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