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商標已經註冊,但申請未註冊的公司,可以通過對其申請提出異議來解除。根據中國商標法,註冊商標應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進行初步審查。如果通過審核,將進入公告期,公告期為三個月。
企業家可以在這三個月期間通過專門的商標代理機構向國家商標局提出商標異議。
2.註冊商標在下列情況下可以撤銷:
註冊商標過了公告期,獲得註冊的,企業家可以依據《商標法》第四十壹條的規定,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撤銷申請。商標法對申請撤銷有五年的限制,即商標註冊超過五年,不能以被註冊為由撤銷。此外,如果任何壹方不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還可以向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