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商標侵權屬於什麽糾紛?
商標侵權糾紛屬於什麽糾紛 呢?我們在“知識產權”的定義中可以知道答案。知識產權是權利人對其創造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權利。知識產權可以分為兩大類:壹類是著作權;壹類是工業產權,主要包括專利權和商標權。所以可以得知商標侵權糾紛屬於知識產權糾紛。二、商標侵權的定義:
商標侵權是指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幹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註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侵權人通常需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明知或應知是侵權的行為人還要承擔賠償的責任。情節嚴重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三、商標侵權的種類:
1、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2、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3、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4、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5、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6、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7、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首先是商標案件的級別管轄與壹般民事案件的級別管轄有所不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案件有關管轄和法律適用範圍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商標民事糾紛案壹審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在較大城市確定1-2個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第壹審商標民事糾紛案件。 綜上所述,對於商標侵權是屬於民事糾紛的,所以當事人應該及時的選擇合法的程序去處理該糾紛,而商標侵權的處理當中壹般會對侵權人作出賠償處理,而商標的侵權當中也會認定為屬於知識產權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