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著名商標申報流程
1、在符合相關規定的條件下,可以通過所在地的市(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請。 2、申請人填寫省著名 商標 認定申請表,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收到申請和證明材料15日內上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應當在30日內對有關材料進行審查並決定是否受理,書面通知申請人審查結果及理由。 4、如果申請人的申請書件有需要補正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會通知省著名商標申請人限期補正材料。預期沒有補正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材料會被退回。 5、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申請後,會按照本省的有關規定對申請材料進行調查、論證,征求相關部門和單位的意見,做出是否給予認定的決定。認定的時間為3個月,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