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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版權、專利、版權有什麽區別?

法律分析:這是知識產權分類的問題。知識產權是壹個上位概念,包括很多權利,其中最重要的權利包括專利權、商標權和著作權,是知識產權的三大支柱。其中,著作權和版權是同壹權利的不同名稱。在實際使用中,它們以不同的名稱出現,因為我國只有著作權法,其正式名稱應該是著作權,著作權應該是其別名。商標:區分商標或服務提供者的標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專利: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保護發明創造,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著作權(又稱版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管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二十三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是權利人對下列客體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壹)作品;

(二)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三)商標;

(四)地理標誌;

(五)商業秘密;

(六)集成電路的布圖設計;

(七)植物新品種;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