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成功了可以作廢嗎?
是的,妳可以。1.可以對未成功註冊的商標提出異議。如果發現妳的商標已經被他人搶先註冊,但是搶註人的申請沒有被批準,可以通過提出異議的方式進行補救。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申請商標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初步審查,審查通過者進入公告期,公告時間為3個月。在這三個月內,符合條件的主體可以提出商標異議。那些已經註冊了商標的初創公司,可以在這三個月的時間裏,通過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準備證據材料,向商標局提出商標異議。2.已經註冊成功的商標可以申請無效宣告。註冊商標經過三個月公告期已經核準註冊的,公司可以依據《商標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請求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商標法》對無效宣告的申請有五年的期限,即商標註冊超過五年的,不能以搶註為由申請無效宣告(馳名商標不受此期限限制)。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