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九條第壹款註冊商標含有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等特征,或者含有地名,註冊商標專用權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