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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使用權和商標所有權

法律分析:品牌分所有權和使用權,合資品牌裏用到的是外方的品牌的使用權,只能在合資企業裏用,不能拿到妳這裏來。如果合資企業單獨創造壹個品牌,其所有權是雙方***有,使用權也屬於雙方,並不是妳壹個人作主。自主品牌應該更清晰,所以說合資企業擁有的最多只能是自有品牌。商標使用權是指商標權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專有使用核準註冊的商標,取得合法利益的權利。商標所有權,又稱商標占有權、商標專用權,是工業產權中的壹種類型,是指商標主管機關依法授予商標所有人對其註冊商標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專有權。商標註冊人或權利繼受人在法定期限內對註冊商標依法享有的各種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三條 經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註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誌。本法所稱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於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和管理的特殊事項,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