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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商標名字要求

壹、註冊商標需要什麽資料

1、註冊商標需要的資料如下:

(1)商標註冊申請書,要求有申請人簽名,並且在其背面有壹張商標圖案;

(2)圖樣清晰、長和寬大於等於5厘米並小於等於10厘米的商標圖樣5張,如果申請人要求顏色的,以上材料的商標圖樣都要著色,除此之外還要上交黑白圖樣1張;

(3)基本資料的復印件,包括身份證、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

申請商標註冊的,申請人應當提交其身份證明文件。商標註冊申請人的名義與所提交的證明文件應當壹致。

前款關於申請人提交其身份證明文件的規定適用於向商標局提出的辦理變更、轉讓、續展、異議、撤銷等其他商標事宜。

第十五條商品或者服務項目名稱應當按照商品和服務分類表中的類別號、名稱填寫;商品或者服務項目名稱未列入商品和服務分類表的,應當附送對該商品或者服務的說明。

商標註冊申請等有關文件以紙質方式提出的,應當打字或者印刷。

本條第二款規定適用於辦理其他商標事宜。

二、盜用他人的商標如何處罰

1、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