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商標轉讓只要在法律合理範圍,符合規定的範圍都可以進行轉讓,不管是個人轉讓給企業,還是企業轉讓給個人。
所需材料如下:
1、受讓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受讓人的企業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或是個人合夥企業;
2、受讓人必須是企業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
3、營業執照上的經營範圍要與所轉讓的商標使用的服務或是產品相吻合;
4、受讓人在申請文件上字跡要保持壹致,如果發生了變化,要做自證;
5、受讓人如果是以個體戶負責人的名義提出商標轉讓的,要提供負責人的身份證和個體戶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6、受讓人如果是以全體合夥人的名義提出商標轉讓的,要提供合夥的身份證、營業執照和公司合夥協議的復印件;
7、受讓人如果是以農村承包經營戶的簽約人名義提出商標轉讓的,要提供簽約人的身份證及相關的承包合同的復印件;
8、如果是委托代理機構代辦商標轉讓的,要提供《商標轉讓委托書》;
9、要提供商標轉讓申請書;
10、要提供商標轉讓協議或是商標轉讓合同。
擴展資料:
商標轉讓需到商標局進行手續辦理,其流程包括: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核發轉讓證明。
1、買賣雙方簽訂《商標轉讓合同/協議》。
2、商標持有人辦理商標公證,壹般在3-5個工作日完成,獲取《商標申明公證書》。
3、將準備好的材料和公證書報送商標局,然後繳納轉讓規費(壹般是1000元)。
4、商標局1-2個月左右下發受理書,並開始進行審查。
5、商標局受理後5-8個月左右刊登公告並向雙方下發《核準轉讓註冊商標證明》。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