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假冒註冊商標行為?對假冒註冊商標犯罪如何追究刑事責任?
正文:什麽是假冒註冊商標行為?對假冒註冊商標犯罪如何追究刑事責任?按照我國《刑法》第二百壹十三條、第二百壹十四條、第二百壹十五有關規定,假冒註冊商標是指為達到冒充他人商品的目的而在商品上使用他人註冊商標的行為,以及為實現該目的而實施的預備行為。大致說來,假冒註冊商標行為包括以下幾種行為:(1)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2)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而進行銷售;(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假冒他人註冊商標情節嚴重的將構成犯罪,要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假冒註冊商標在剽竊註冊人商品信譽的同時,還損害消費者的利益,因此各國都將假冒註冊商標列入犯罪行為,對犯罪人予以刑事制裁。我國《刑法》也對此做了以下規定。(1)假冒註冊商標罪: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3)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示罪: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由此可見,刑法規定的假冒註冊商標行為更具體,也更符合實際了。它不但便於執行,也使得商標專用權的保護更加充分、有力。與此同時,刑法將假冒註冊商標罪的最高刑期由3年提高到7年,無疑加大了對假冒註冊商標犯罪分子的威懾力量。鑒於《刑事訴訟法》允許被侵權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假冒商標犯罪,因此被侵權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檢察院起訴或請求處理商標犯罪行為時,可附帶提起損害賠償的民事訴訟,要求犯罪人賠償其經濟損失。商標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