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全國人大委員會審議並通過,全國通用。法規,條例由國務院審議並通過,全國通用,但法律效力較差。條例也可由地方較大城市人大通過,只能在本地區實施,屬於地方法規。意見和實施細則壹般由政府的各個職能部門提出,本壹級政府審議並通過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