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個體工商戶工商登記時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表》(填寫《個體工商戶申請登記表》);
(2)從業人員證明(本市人員經營的,須提交戶籍證明,包括戶口本和身份證,以及退休和其他失業人員的相關證明;外省市人員須提交本人身份證、當地暫住證、育齡婦女計劃生育證明;壹張照片。
(三)經營場所證明;
(4)家族企業家庭成員關系證明;
(五)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6)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的相關專項證明。
二、如經營農藥、食品、危險化學品、餐飲、特種養殖、卷煙等前置項目,需要在辦理這些前置許可前進行名稱登記,然後憑前置許可復印件(原件需核對)辦理營業執照;商場、酒店等大型經營場所還應提交消防意見書;縣(區)外人員還應提交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明。
註:由於各地情況不同,具體規定以當地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