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裏第壹次提到武大郎,他還是租房子住的。起初,他在清河縣紫石街租了房子,整天出去賣燒餅。妻子去世後,他不得不與女兒相依為命,家裏的情況壹天比壹天糟糕。再加上他又賠了本錢,住不起原來的房子,就搬到了大街坊張大家家的街邊房子裏。這個大家庭裏有壹個叫潘金蓮的小丫環,和大家庭混為壹談。但由於主家的不認可,大家族變相給了金蓮嫁給武大郎的權利。這個大家庭生病後,就不可能在這裏生活了。“武大因此找到紫石街西王的房子,租了裏外兩間房,仍賣燒餅。”
這座兩層小樓是潘金蓮鼓勵下“標”上去的。第壹次說潘金蓮整天在簾子下吃瓜子引誘浪子回頭。久而久之,原來的住處再也住不下去了。既然要換地方住,按照潘金蓮的想法,為什麽不換個好的呢?“妳租房子,房子淺。”“多加幾兩銀子看看對應的就好了,不過他住兩間房更英雄。”武大郎聽了妻子的話,說道:“目前已經收了十幾兩銀子,住在縣門上下兩層的四間房子裏。二樓是樓房,兩個小院子很幹凈。”
據史料記載,宋代的房價其實很高。以開封為例。全盛時期“城中心,雙溝之下,地貴如金”,真的比黃金還貴,壹點也不比今天北京的房價差。就連大大小小的蘇軾,也得到了壹份工作。況且北宋官員的工資也不低,但他在開封還是買不起房。他兒子結婚時,不得不向壹個朋友借房子。寇準作為壹代宰相,是位高官。但“富不過四十,無田園居,進則住僧院,出則住僧院”。
武大郎生活的清河縣,比不上開封,房價也不算低。那麽他為什麽能住大房子呢?原因是他是“標準房”而不是買房。根據《現代漢語詞典》,“標準間”的含義是壹方將土地或房屋抵押給另壹方使用,換取壹筆錢,在約定期限內居住,不支付利息,到期可收回原款。壹般“標間”的“主人”急需用錢,而“標間”手頭剛好夠用,於是壹拍即合,得到了方便。
武大郎只花了十幾兩銀子,就被封為“上下兩層的四房”,衙門前繁華平安。現在妳可能沒有這樣的運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