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證與商標註冊證明有什麽區別?
壹、商標註冊證與商標註冊證明的定義商標註冊證:商標申請人的商標在經過商標局的審核核準註冊後,頒發的頒發給商標註冊人以證明其商標專用權範圍的法律文書。商標註冊證明:為了方便商標註冊人使用而出具的書面證明,與《商標註冊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提供商標註冊證明申請的申請人必須是註冊商標的所有人。(壹般是用於維權時候的法律證明)二、辦理所需材料商標註冊證:①申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②個體工商執照/營業執照復印件③商標設計圖樣④商品或者是服務的類別商標註冊證明:①商標註冊證明申請書1份/件②申請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③商標註冊證復印件④註冊人的身份證復印件⑤商標代理委托書註:國際註冊證明,應在前面加“G”並標明出具的類別三、辦理途徑①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②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四、辦理費用商標註冊證明費用:官費100元+商標代理機構代理費商標註冊證費用:官費300元+代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