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應當具備法定的構成要素。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來的可視性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氣味等商標不能在我國註冊;
第二,商標應當具有顯著特征。商標的顯著特征可以通過兩種途徑獲得:壹是標誌本身固有的顯著性特征,如立意新穎、設計獨特的商標;二是通過使用獲得顯著特征,如直接敘述商品質量等特點的敘述性標誌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並便於識別的,可以作為“第二含義”商標註冊。
商標的禁止條件:
第壹,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權利或合法利益。
第二,不得違反商標法禁止註冊或使用某些標誌的條款。
商標註冊申請材料:
(公司申請)
1、申請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2、蓋有單位公章的填寫完整的商標註冊申請書;
3、清晰的商標圖樣,每件商標黑白圖樣十份,如商標為彩色,每件商標請提供彩色圖樣十份,黑白墨稿壹份,商標圖樣不小於5X5CM,不大於10X 10CM。
(自然人申請)
1、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2、申請人提供具有商標註冊申請資質的文件,如個體工商戶執照等;
3、個人簽字的填寫完整的商標註冊申請書;
4、清晰的商標圖樣,每件商標黑白圖樣十份。